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为规范和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我局组织起草了《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寄生虫虫种资源描述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编号规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9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xmjwjch@agri.gov.cn
传 真:010–5919286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国际合作处(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1.《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寄生虫虫种资源描述规范(征求意见稿)》
4.《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编号规则(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 .doc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306/t20230609_642977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021-06-23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
2020-11-17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石...
2020-10-10致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
2020-11-17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
2021-06-23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刘...
2020-11-11致中共安阳市委李公...
2020-10-10致朔州市纪委监委书记...
2020-10-10致朔州市人民政府市...
2020-10-10致朔州市平鲁区委书记...
热门资讯
2020-11-25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
2021-06-23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
2020-11-25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
2020-11-17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石...
2020-11-17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石...
2020-10-10致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
2020-11-25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
2020-11-17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
2021-06-23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刘...
2020-11-11致中共安阳市委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