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多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出台《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方案》,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二是制定扶持政策。出台《广安市农村集体经济“消薄扶强”计划实施方案》,从资金、项目、土地、税收金融、拓宽渠道、激励奖励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据初步估算,2023年1—7月,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3.7亿元,同比增长4.5%。三是强化人才支撑。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群体中选拔706名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全覆盖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充实“一懂两爱”“三农”人才队伍。
(二)探索发展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一是推广四种途径。鼓励各县(市、区)分别确定2—3个试点村,重点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四种途径发展集体经济。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出台《关于加快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探索“四个一批”模式分类盘活闲置资产,增强农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闲置资产2071宗,盘活利用1885宗、盘活率达91%。三是开展典型案例评选。评选出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华蓥市禄市镇凉水井村等6例典型案例,并进行10万元资金激励,总结提炼可借鉴、可推广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其中,广安区悦来镇中合村典型案例获全省第二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三)强化监督指导,促进规范运行。一是严格运行标准。督促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五个一”标准(一个组织章程、一套内部治理机构、一本成员名册、一套资产管理制度、一个标准名称并挂牌),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用好“三资”监管平台。依托广安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资金、资源、资产“三大领域”进行严格监管,持续推进平台有效运行。三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规范村庄建设项目承接工作的意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广安在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陈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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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9/28/b844e865a17746eda9666b8351c281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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