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渔业云课堂”第十三期——解读《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6月4日,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冷水渔业云课堂”第十三期——《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培训。重点围绕新发布的《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讲解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等内容。
培训中,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王昕阳教授对新发布的《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进行解读,分析了新老《办法》在渔业官方兽医确认、产地检疫申请、受理、检疫等重点环节的改动情况,为各地渔业官方兽医、养殖主体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提供了参考。
2020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厅印发《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等指导文件陆续进行修订,我厅结合以上关于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相关规定,在《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分别从渔业官方兽医、检疫申报、产地检疫、检疫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全省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行政负责人员、渔业官方兽医、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农业(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水产养殖场(户)在线参加培训,取得了良好培训效果。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yyytzxx/202506/c00_318469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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